发布时间:2025-09-11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6日,在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左堤辅线路口,申某驾驶一辆小轿车与骑电动车的胡女士发生碰撞,导致胡女士连车带人倒地,胡女士当场受伤。此次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区分局交通支队杨镇中队进行了责任认定。申某承担全部责任、胡女士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胡女士被送往北京顺义区医院、北京水利医院就诊诊断腰1椎体爆裂骨折、胸 11、12 椎体骨折、骶4骨折等多处损伤。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先后住院治疗21天。
【委托元甲】
胡女士受伤前身体健康,是一名保洁员,每个月有2800元的收入。而此次事故的发生,给胡女士的身体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伤,同时因伤残而必然导致的后遗症定会给今后的生活增加可以预见的痛苦。事故发生后,胡女士不知道怎么处理,保险公司给出的赔付金额胡女士和家人不满意。经多方打听后委托了处理交通事故纠纷非常权威的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希望争取更多赔偿款。
【案件结果】
在接受胡女士委托后,元甲律师团队为胡女士定制了专属维权方案。首先根据胡女士伤情判断出最适合胡女士做伤残鉴定的时机,23年11月带胡女士去鉴定机构鉴定。24年1月,胡女士拿到了伤残鉴定报告,胡女士被鉴定为构成八级残疾,误工期为 180日,护理期为 90日,营养期为 90 日。
元甲律师积极与肇事司机申某和肇事车辆保险公司沟通,对方认为胡女士已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愿对误工损失进行赔偿,认为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时间太长。
元甲律师果断提起诉讼,提交了充足的证据,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胡女士198000元,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胡女士498231.5元,共计近70万元赔偿款(含180天误工费16800元)!
胡女士特送来锦旗一面!